《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 第二卷(中文)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序言 要完成《资本论》第二卷的付印工作,使本书既成为一部联贯的、尽可能完整的著作,又成为一部只是作者的而不是编者的著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留下的修订稿很多,多半带有片断性质,所以要完成这个任务就更为困难。至多只有一稿(第Ⅳ稿)经过彻底校订,可以照原样付印。但是,由于有了以后的修订稿,这一稿的大部分也变得陈旧了。材料的主要部分,虽然在实质上已经大体完成,但是在文字上没有经过推敲,使用的是马克思写摘要时惯用的语句:不讲究文体,有随便的、往往是粗鲁而诙谐的措辞和用语,夹杂英法两种文字的术语,常常出现整句甚至整页的英文。这是按照作者当时头脑中发挥的思想的原样写下来的。有些部分作了详细的论述,而另一些同样重要的部分只是作了一些提示。用作例解的事实材料搜集了,可是几乎没有分类,更谈不上加工整理了。在有些章的结尾,由于急于要转入下一章,往往只写下几个不联贯的句子,表示这里的阐述还不完全。最后,还有大家知道的、连作者自己有时也辨认不出的字体。 我只是把这些手稿尽可能逐字地抄录下来;在文体上,仅仅改动了马克思自己也会改动的地方,只是在绝对必要而且意思不会引起怀疑的地方,才加进几句解释性的话和承上启下的字句。意思上只要略有疑难的句子,我就宁愿原封不动地编入。我所改写和插入的文句,总共还不到十个印刷页,而且只是形式上的改动。 只要列举一下马克思为第二卷留下的亲笔材料,就可以证明,马克思在公布他的经济学方面的伟大发现以前,是以多么无比认真的态度,以多么严格的自我批评精神,力求使这些伟大发现达到最完善的程度。正是这种自我批评的精神,使他的论述很少能够做到在形式和内容上都适应他的由于不断进行新的研究而日益扩大的眼界。这个材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首先是《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四开纸1472页,共23本,写于1861年8月到1863年6月。这是1859年以同一书名在柏林出版的第一册[1]的续篇。从第1—220页(第Ⅰ—Ⅴ本),然后再从第1159—1472页(第ⅩⅨ—ⅩⅩⅢ本),是论述《资本论》第一卷中从货币转化为资本一直到卷末所研究的各个题目,是该书现有的最早文稿。从第973—1158页(第ⅩⅥ—ⅩⅧ本),是论述资本和利润、利润率、商人资本和货币资本,即那些后来在第三卷手稿中阐述的题目。但是,在第二卷论述的题目和后来在第三卷论述的许多题目,都还没有专门加以整理。它们只是附带地,特别是在手稿的主体部分,第220—972页(第Ⅵ—ⅩⅤ本),即《剩余价值理论》里提了一下。这一部分包括政治经济学核心问题即剩余价值理论的详细的批判史,同时以同前人进行论战的形式,阐述了大多数后来在第二卷和第三卷手稿中专门地、在逻辑的联系上进行研究的问题。这个手稿的批判部分,除了许多在第二卷和第三卷已经包括的部分之外,我打算保留下来,作为《资本论》第四卷出版。[2]这个手稿虽然很有价值,但是能够用于现在出版的第二卷的地方并不多。 按照时间的顺序,接下去是第三卷的手稿。这个手稿至少大部分写于1864年和1865年。马克思在基本上完成这个手稿之后,才着手整理1867年印行的第一卷。我现在正在整理这个第三卷手稿,以便付印。 以后一段时间,即在第一卷出版之后,有供第二卷用的一组对开纸手稿,计四份,马克思自己作了Ⅰ—Ⅳ的编号。其中第Ⅰ稿(150页),大概写于1865年或1867年,这是现在这样编排的第二卷的最早的一个独立的、但多少带有片断性质的修订稿。这个手稿也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第Ⅲ稿一部分是引文和马克思札记本的提示的汇编(多半和第二卷第一篇有关),一部分是经过修订的个别论点,特别是对亚·斯密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以及关于利润源泉的见解的批判;此外,还有属于第三卷范围的关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关系的论述。提示没有提供多少新的东西;用于第二卷和第三卷的经过加工的部分,由于有了后来的修订稿,大部分也只好弃置不用。——第Ⅳ稿是第二卷第一篇和第二篇前几章的已经可以付印的修订稿,这部分已经在适当的地方采用了。这个手稿虽然比第Ⅱ稿写得早,但是,因为形式上比较完整,所以可以在本卷适当的地方很好地加以利用,只要把第Ⅱ稿的一些内容补充进去就行了。——最后的这份手稿,是第二卷的唯一相当完整的修订稿,稿上注明的日期是1870年。下面马上就要提到的供最后修订时参考的笔记说得很清楚:“第二个修订稿必须作为基础。” 1870年以后,又有一个间歇期间,这主要是由马克思的病情造成的。他照例是利用这类时间进行各种研究。农学,美国的特别是俄国的土地关系,货币市场和银行业,最后,还有自然科学,如地质学和生理学,特别是独立的数学研究,成了这个时期的许多札记本的内容。1877年初,他感到健康已经恢复到可以进行原来的工作了。1877年3月底,他从上述四份手稿中作出提示和笔记,并以此作为重新修订第二卷的基础。这一卷的开头部分用的是第Ⅴ稿(对开纸56页)。这部分手稿包括开头四章,还没有怎么加工。一些要点是放在正文下面的注释中来阐述的。材料与其说经过精心挑选,还不如说只是搜集在一起。但是,这份手稿是对第一篇的最重要部分的最后的完整的论述。——根据这份手稿整理出一份可以付印的手稿的第一次尝试,是第Ⅵ稿(写于1877年10月以后和1878年7月以前);只有四开纸17页,包括第一章的大部分,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尝试,是“1878年7月2日”写成的第Ⅶ稿,它只有对开纸7页。 看来,这时马克思已经明白了,如果他的健康状况不根本好转,他就决不能完成他的第二卷和第三卷的修订工作,使这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事实上,第Ⅴ-Ⅷ稿已经够多地留下了他同折磨人的疾病进行顽强斗争的痕迹。第一篇最难的部分在第Ⅴ稿重新作了修订;第一篇其余的部分和整个第二篇(第十七章除外)没有什么重大的理论上的困难;但是第三篇,即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在马克思看来,非重写不可。因为第Ⅱ稿在论述再生产时,起初没有考虑到作为再生产媒介的货币流通,后来考虑到这种货币流通就要再论述一次。原来的部分应当去掉,全篇应当改写,以适应作者已经扩大的眼界。这样就产生了第Ⅷ稿,这是一个只有四开纸70页的笔记本;只要对照一下现在印成的第三篇(采自第Ⅱ稿的插入部分除外),就可以知道,马克思善于把多少东西压缩到这个篇幅中去。 这个手稿也只是对问题的初步考察;它的首要课题,是确定并且阐述那些对第Ⅱ稿来说是新获得的观点,而对那些没有新东西可说的论点,就不加考虑了。与第三篇多少有关的第二篇第十七章的重要部分,在这里又作了修改和发挥。逻辑的联系常常中断;有些地方的论述不完整,特别是结尾部分的论述完全是片断的。但是,马克思要说的话,在这里以这种或那种方式都说了。 这就是第二卷的材料。马克思逝世前不久曾对他的女儿爱琳娜说,希望我根据这些材料“做出点什么”来。我在最有限的范围内接受了这种委托;我尽可能把我的工作限制在单纯选择各种文稿方面。因此,我总是把最后的文稿作为根据,并参照了以前的文稿。只有第一篇和第三篇出现了实际的、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困难;而这种困难也不小。我总是设法完全根据作者的精神去解决这些困难。 本卷的引文,在用作事实例证的地方,或在每一个想探究问题的人都可以找到原文(例如亚·斯密著作的引文)的地方,大多数我都翻译出来了。只有第十章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里要直接批判英文原文。——摘自第一卷的引文,都注明了第二版即马克思生前付印的最后一版的页码。 第三卷可用的材料,除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初的手稿,除了第Ⅲ稿中前面提到的部分和一些随手记入札记本的简短笔记,只有上述1864年到1865年写的那个对开纸的手稿,它经过和第二卷的第Ⅱ稿大致同样充分的加工,最后,还有一本1875年的手稿,是论述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关系的,这是用数学的方法(用方程式)来说明的。第三卷的付印准备工作正在迅速进行。根据我现在的判断,这一工作的困难主要只是技术性的,当然,某些极为重要的章节是例外。 在这里,我要驳斥对马克思的一种指责。这种指责,最初只是个别人暗地里进行的。现在,在马克思逝世以后,却由德国讲坛社会主义者-国家社会主义者[3]及其信徒,当作不容置疑的事实加以宣扬,说什么马克思剽窃了洛贝尔图斯。关于这件事,我已经在另一个地方说了急需说的话[注:为卡尔·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答蒲鲁东先生的〈贫困的哲学〉》(爱·伯恩施坦和卡·考茨基译成德文,1885年斯图中特版)一书写的序言。[4]],但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提出有决定意义的证据。 据我所知,这种指责最初见于鲁·迈耶尔《第四等级的解放斗争》第43页: “可以证明,马克思从这些出版物〈指那些可以追溯到三十年代后半期的洛贝尔图斯的著作〉[注:本卷引文中凡是在尖括号〈〉内的话或标点符号都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加的。——译者注]中,汲取了他的批判的大部分。” 在得到进一步的证据以前,我尽可以认为,这种断言之所以全部“可以证明”,是因为洛贝尔图斯曾经向迈耶尔先生保证有这么一回事。——1879年,洛贝尔图斯亲自出场了[5],他在写给约·泽勒尔的信(1879年在杜宾根出版的《一般政治学杂志》第219页)中,谈到他的《关于我国国家经济状况的认识》(1842年)一书时说: “您将会发现,这一点{指书中展开的思路}[注:1893年德文第二版中的四角括号,在本卷中一律改为花括号{}。——编者注]已经十分巧妙地被马克思……利用了,当然他没有引证我的话”。 洛贝尔图斯遗稿的出版者泰·科扎克也毫不隐讳地重复了这种说法(洛贝尔图斯《资本》1884年柏林版,导言第ⅩⅤ页)。——最后,在1881年由鲁·迈耶尔出版的《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博士的书信和社会政治论文集》中,洛贝尔图斯直截了当地说: “我现在发现,谢夫莱和马克思剽窃了我,而没有提到我的名字”(第60封信第134页)。 在另一个地方,洛贝尔图斯的奢望表达得更明确: “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在我的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中说明了,本质上和马克思一样,不过更简单、更明了。”(第48封信第111页) 所有这些关于剽窃的指责,马克思从来都是一无所知。他手边的一册《解放斗争》,只裁开了和“国际”有关的部分,其余的部分是在他逝世以后才由我裁开的。杜宾根的杂志,马克思从来没有见到过。给鲁·迈耶尔的《书信》,他也毫无所知。说到“剽窃”的那个地方,只是到1884年,由迈耶尔博士先生自己好意地提起,才引起我的注意。不过,第四十八封信马克思是知道的。迈耶尔先生曾经好意地把原信交给马克思的小女儿。关于马克思的批判要在洛贝尔图斯那里寻找秘密源泉这样一些离奇的谣言,当然也传到了马克思的耳边。当时马克思把信给我看,并说,他在这里终于得到可靠的消息,知道洛贝尔图斯本人的奢望是什么。只要洛贝尔图斯不再说些别的什么,他,马克思,尽可以不予理睬;如果洛贝尔图斯认为他自己的叙述更简单、更明了,那就让他去享受这种乐趣。事实上,马克思认为,整个事情已经由洛贝尔图斯的这封信而了结了。 马克思完全可以这样想,因为正如我清楚地知道的,直到1859年前后,他对洛贝尔图斯的全部文字活动还是一无所知,而这时,他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在纲要上已经完成,而且在最重要的细节上也已经完成。1843年,他在巴黎开始研究经济学时,是从伟大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开始的。在德国人当中,他只知道劳和李斯特,而有这两个人,对他说来也就够了。马克思和我以前都根本没有听说过洛贝尔图斯,直到1848年,当我们要在《新莱茵报》[6]上批判洛贝尔图斯这位柏林议员的演说和他充任大臣的活动时,我们才知道这个人。当时,我们对他什么也不了解,就去问莱茵省的议员,这个突然当了大臣的洛贝尔图斯究竟是什么人。然而那些议员也不能告诉我们洛贝尔图斯的经济学著作方面的任何东西。可是,当时马克思在没有洛贝尔图斯的任何帮助下,不仅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而且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它是怎样“产生”的。这一点,从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7]和1847年在布鲁塞尔所作的、1849年发表在《新莱茵报》第264—269号上的关于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讲演[8],可以得到证明。1859年前后,马克思才从拉萨尔那里知道还有洛贝尔图斯这样一个经济学家,后来他在英国博物馆看到了洛贝尔图斯的《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 实际情况就是这样。马克思从洛贝尔图斯那里“剽窃”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洛贝尔图斯说: “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在我的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中说明了,和马克思一样,不过更简单、更明了。” 因此,核心问题是:剩余价值理论;事实上不能说,洛贝尔图斯还能从马克思那里把别的什么东西说成是他所有的。因此,洛贝尔图斯在这里自封为剩余价值理论的真正创始人,而马克思从他那里剽窃了剩余价值理论。 这个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又怎样向我们说明剩余价值的产生呢?只不过是这样:被他看作地租和利润之和的“租”所以产生,不是由于对商品价值的“价值追加”,而是 “由于工资所受到的价值扣除,换句话说,由于工资仅仅构成产品价值的一部分”, 并且在有足够的劳动生产率的情况下, “工资不需要等于劳动产品的自然交换价值,以便后者还会留下一部分作为资本的补偿〈!〉和租”[9]。 这里没有告诉我们,如果从产品的“自然交换价值”中没有留下一部分作为“资本的补偿”,更确切些说,作为原料和工具磨损的补偿,那这是什么样的产品“自然交换价值”。 幸而我们还能够证实,洛贝尔图斯这个划时代的发现,对马克思产生了什么样的印象。在《批判》手稿第Ⅹ册第445页及以下各页中,我们发现了《插入部分。洛贝尔图斯先生。新的地租理论》。在这里,马克思只是从这个观点来看待第三封社会问题书简的。对于洛贝尔图斯的一般剩余价值理论,他是用讽刺的评注来驳倒的:“洛贝尔图斯先生首先研究在土地占有和资本占有还没有分离的国家中是什么情况,并且在这里得出重要的结论说:租(他所谓租,是指全部剩余价值)只等于无酬劳动,或无酬劳动借以表现的产品量。”[10]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类生产剩余价值已经有几百年了,他们渐渐想到剩余价值起源的问题。最早的见解是从商人的直接的实践中产生的:剩余价值产生于产品价值的追加。这种见解曾在重商主义者中间占统治地位,但是詹姆斯·斯图亚特已经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一人之所得必然是他人之所失。尽管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特别是在社会主义者中间,这种见解仍然阴魂不散。然而它被亚·斯密从古典科学中赶出去了。 斯密在《国富论》第一篇第六章中说: “一旦资本在个别人手中积累起来,其中某些人自然就利用它使勤劳者去劳动,向他们提供原料和生活资料,以便从他们的劳动产品的出售中,或者说,从这些工人的劳动加到那些原料价值上的东西中,取得利润……工人加到原料上的价值,在这里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企业主的利润,作为他预付在原料和工资上的全部资本的报酬。”[11] 稍后,他又说: “一旦一个国家的土地全部变成了私有财产,土地所有者也象所有其他人一样,喜欢在他们未曾播种的地方得到收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成果也索取地租……工人……必须把用自己的劳动收集或生产的东西让给土地所有者一部分,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价格,就构成地租。”[12] 对于这段话,马克思在上述《批判》手稿第253页中作了如下评注:“可见,亚·斯密把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已经完成并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超过有酬劳动即超过以工资形式取得自己等价物的劳动的余额——理解为一般范畴,而本来意义上的利润和地租只是这一般范畴的分枝。”[13] 其次,斯密在第一篇第八章中说: “一旦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对工人在这块土地上所能生产和收集的几乎一切产品,土地所有者都要求得到一份。他的地租是对耕种土地的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第一个扣除。但是,种地人在收获以前很少有维持自己生活的资金。他的生活费通常是从他的雇主即租地农场主的资本中预付的。如果租地农场主不能从工人劳动的产品中得到一份,或者说,如果他的资本不能得到补偿并带来利润,他就没有兴趣雇人了。这种利润是对耕种土地的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第二个扣除。几乎所有其他劳动的产品都要作这样的扣除,来支付利润。在所有产业部门,大多数工人都需要雇主预付给他们原料以及工资和生活费,直到劳动完成的时候为止。这个雇主从他们劳动的产品中得到一份,或者说,从他们的劳动加到加工原料上的价值中得到一份,这一份也就是雇主的利润。”[14] 对于这段话,马克思的评注是(手稿第256页):“总之,亚·斯密在这里直截了当地把地租和资本的利润称为纯粹是工人产品中的扣除部分,或者说,是与工人加到原料上的劳动量相等的产品价值中的扣除部分。但是,正如亚·斯密自己在前面证明过的,这个扣除部分只能由工人加到原料上的、超过只支付他的工资或只提供他的工资等价物的劳动量的那部分劳动构成;因而这个扣除部分是由剩余劳动,即工人劳动的无酬部分构成。”[15] 可见,亚·斯密已经知道“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以及土地所有者的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马克思在1861年已经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而洛贝尔图斯和他的那伙在国家社会主义的温暖的夏雨中象蘑菇一样繁殖起来的崇拜者,看来已经把这一点忘得一干二净。 马克思接着说:“然而,斯密并没有把剩余价值本身作为一个专门范畴同它在利润和地租中所具有的特殊形式区别开来。斯密尤其是李嘉图在研究中的许多错误和缺点,都是由此而产生的。”[16]——这个论点可以一字不差地用在洛贝尔图斯身上。他的“租”只是地租+利润之和;关于地租,他提出了一种完全错误的理论,关于利润,他盲目地接受了他的前辈的说法。——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却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不付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额的一般形式。这个价值额,按照马克思首先发现的一些十分独特的规律,分割为利润和地租这样一些特殊的转化形式。这些规律将要在第三卷中加以阐述。在那里将第一次说明,从理解一般剩余价值到理解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地租,从而理解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级内部进行分配的规律,需要经过多少中间环节。 李嘉图比亚·斯密已经前进了一大步。李嘉图关于剩余价值的见解是建立在一种新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的,这种理论在亚·斯密那里虽然已见萌芽,但在应用时又几乎总是被他忘记,这种价值理论成了以后一切经济科学的出发点。李嘉图从商品价值由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引伸出由劳动加到原料中去的价值量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它分割为工资和利润(这里指剩余价值)。他论证了:无论这两部分的比例怎样变动,商品的价值总是不变,这个规律,他认为只有个别例外。他甚至确立了关于工资和剩余价值(在利润形式上理解的剩余价值)的相互关系的一些主要规律,尽管他的理解过于一般化(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5章A[17]),他还指出,地租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超过利润的余额。——在上述各点中,洛贝尔图斯没有任何一点超过李嘉图。李嘉图理论的内在矛盾,——这些矛盾使李嘉图学派遭到破产,——要末洛贝尔图斯毫无所知,要末只是导致他提出一些乌托邦的要求(《认识》第130页),而不是寻求经济学上的解决。 然而李嘉图关于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学说,用不着等到洛贝尔图斯的《认识》出现,才用于社会主义的目的。在《资本论》第一卷第609页(第2版)[18]上,从《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致约翰·罗素勋爵的一封信》(1821年伦敦版)这一著作中引用了“剩余产品或资本的占有者”这一说法。这一著作单凭“剩余产品或资本”这个说法本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正是马克思使这本40页的小册子没有被埋没。在这一著作中说: “无论资本家得到的份额有多大{从资本家的立场出发},他总是只能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因为工人必须生活。”(第23页) 但是,工人怎样生活,从而资本家占有的剩余劳动能有多大,那是一个极其相对的量。 “如果资本的价值不按照资本量增加的比例而减少,资本家就会超过工人生活所需要的最低限度从工人那里榨取每一个劳动小时的产品……资本家最后可以对工人说:你不应当吃面包,因为吃甜菜和马铃薯也可以过活;我们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第23、24页)“如果工人能够做到用马铃薯代替面包生活,那就毫无疑问,从他的劳动中可以榨取更多的东西。这就是说,如果靠面包生活,他要维持自己和他的家庭,他必须为自己保留星期一和星期二的劳动,如果靠马铃薯生活,他就只需要为自己保留星期一的一半。星期一的另一半和星期二的全部就可以游离出来,以使国家或资本家得利。”(第26页)“谁都承认,支付给资本家的利息,无论是采取地租、货币利息的形式,还是采取企业利润的形式,都是用别人的劳动来支付的。”(第23页) 可见,在这里所说的完全是洛贝尔图斯的“租”,只是用“利息”代替“租”罢了。 马克思对这段话作了如下的评注(《批判》手稿第852页):“这本几乎没有人知道的小册子,是在‘不可思议的修鞋匠’麦克库洛赫[19]开始被人注意的时候出现的,它包含一个超过李嘉图的本质上的进步。它直接把剩余价值,或李嘉图所说的‘利润’(常常也把它叫做剩余产品),或这本小册子作者所说的利息,看作surplus labour,剩余劳动,即工人无偿地从事的劳动,也就是工人除了补偿他的劳动力价值的劳动量,即生产他的工资的等价物的劳动量以外而从事的劳动。把体现在剩余产品中的剩余价值归结为剩余劳动,同把价值归结为劳动是一样重要的。这一点其实亚·斯密已经说过,并且成为李嘉图的阐述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以绝对的形式把它说出来并确定下来。”[20]往下在手稿第859页上还说:“可是,这位作者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就象李嘉图由于把剩余价值同利润混淆起来而陷入令人不快的矛盾一样,他也由于把剩余价值命名为资本利息而陷入同样的矛盾。诚然,他在以下方面超过了李嘉图:首先,他把一切剩余价值都归结为剩余劳动,其次,他虽然把剩余价值叫做资本利息,同时又强调指出,他把‘资本利息’理解为剩余劳动的一般形式,而与剩余劳动的特殊形式,地租、货币利息和企业利润相区别。但是,他还是把这些特殊形式之一的名称‘利息’,当作一般形式的名称。这就足以使他重新陷入经济学的费解的行话(手稿中用的是《slang》)中。”[21] 最后这一段话,用在我们的洛贝尔图斯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他也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他也用剩余价值转化成的一个派生形式——租——来称呼剩余价值,并使这一名称成为一种极不确定的东西。这两个错误的结果是:他再度陷入经济学的费解的行话中,他比李嘉图前进了一步,但是他没有批判地把这种进步继续下去,反而使他的未完成的理论,在孵化出壳以前,就成为一种乌托邦的基础,可是,就乌托邦而论,他也象往常一样,来得太迟了。上述小册子于1821年问世,已经远远走在1842年洛贝尔图斯的“租”的前头了。 在二十年代,在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利用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来反对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用资产阶级自己的武器来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全部文献中,我们说到的这本小册子,不过是站在最前面的前哨。欧文的整个共产主义在进行经济学论战时,是以李嘉图为依据的。但除了李嘉图还有许多著作家,马克思1847年在反驳蒲鲁东时(《哲学的贫困》第49页[22]),只引用了其中几个,如艾德门兹、汤普逊、霍吉斯金等等,而且“还可以写上四页”。从这许许多多的著作中我只随便举出汤普逊的一本著作:《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1850年伦敦新版)。该书写于1822年,1824年第一次出版。在这本书里也到处都指出,非生产阶级所占有的财富,是对工人产品的扣除,而且措辞相当激烈。 “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那种人总是力图通过欺骗或诱劝,通过威胁或强迫,使生产工人从事劳动,但只使他得到自己劳动的产品中尽可能小的部分。”(第28页)“为什么工人不应该得到他的劳动的所有全部产品呢?”(第32页)“资本家以地租或利润的名义向生产工人索取的报酬,是以后者使用了土地或其他物品为借口而要求取得的……既然除了自己的生产能力一无所有的生产工人,他的生产能力在其上实现或借以实现的一切物质资料,全都归同他的利益相对立的其他人所有,他要进行活动先要取得这些人的同意,所以,他从自己的劳动果实中能够得到多大的部分作为这个劳动的报酬,不是取决于、而且必须取决于资本家的恩典吗?”(第125页)“……和扣除的产品的量成比例,而不管这个产品量叫做租税,利润,还是叫做贼赃”(第126页)等等。 我承认,我写这几行时,不免感到有些惭愧。尽管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就已经直接提到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英国反资本主义的文献,其中有些著作,如1821年出版的那本小册子、莱文斯顿、霍吉斯金等人的著作,还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多次引用过,可是在德国,人们对这些文献还是一无所知。这还可以容忍。但是,不仅那位在绝望中揪住洛贝尔图斯的衣角而“确实不学无术的”庸俗作家[注:指鲁·迈耶尔。——编者注],而且那位身居要职、“自炫博学”的教授[注:指阿·瓦格纳。——编者注],也把自己的古典经济学忘记到这种程度,竟把那些在亚·斯密和李嘉图那里就可以读到的东西,煞有介事地硬说是马克思从洛贝尔图斯那里窃取来的,——这个事实就证明,官方的经济学今天已经堕落到何等地步。 那末,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说了什么新东西呢?为什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好象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而所有他的包括洛贝尔图斯在内的社会主义前辈们的理论,却没有发生过什么作用呢? 化学史上有一个例证可以说明这一点。 大家知道,直到前一世纪末,燃素说还处于支配的地位。根据这种理论,一切燃烧的本质都在于从燃烧物体中分离出一种另外的、假想的物体,即称为燃素的绝对燃烧质。这种理论曾足以说明当时所知道的大多数化学现象,虽然在某些场合不免有些牵强附会。但到1774年,普利斯特列析出了一种气体, “他发现这种气体是如此纯粹或如此不含燃素,以致普通空气和它相比显得污浊不堪”。 他称这种气体为无燃素气体。过了不久,瑞典的舍勒也析出了这种气体,并且证明它存在于大气中。他还发现,当一种物体在这种气体或普通空气中燃烧时,这种气体就消失了。因此,他称这种气体为火气。 “从这些事实中他得出一个结论:燃素与空气的一种成分相结合时{即燃烧时}所产生的化合物,不外就是通过玻璃失散的火或热。”[注:罗斯科和肖莱马《化学教程大全》1877年不伦瑞克版第1卷第13页和第18页。] 普利斯特列和舍勒析出了氧气,但不知道他们所析出的是什么。他们为“既有的”燃素说“范畴所束缚”。这种本来可以推翻全部燃素说观点并使化学发生革命的元素,在他们手中没有能结出果实。但是,当时在巴黎的普利斯特列立刻把他的发现告诉了拉瓦锡,拉瓦锡就根据这个新事实研究了整个燃素说化学,方才发现:这种新气体是一种新的化学元素;在燃烧的时候,并不是神秘的燃素从燃烧物体中分离出来,而是这种新元素与燃烧物体化合。这样,他才使过去在燃素说形式上倒立着的全部化学正立过来了。即使不是象拉瓦锡后来硬说的那样,他与其他两人同时和不依赖他们而析出了氧气,然而真正发现氧气的还是他,而不是那两个人,因为他们只是析出了氧气,但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析出的是什么。 在剩余价值理论方面,马克思与他的前人的关系,正如拉瓦锡与普利斯特列和舍勒的关系一样。在马克思以前很久,人们就已经确定我们现在称为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价值的存在;同样也有人已经多少明确地说过,这部分价值是由什么构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占有者不付等价物的那种劳动的产品构成的。但是到这里人们就止步不前了。其中有些人,即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至多只研究了劳动产品在工人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分配的数量比例。另一些人,即社会主义者,则发现这种分配不公平,并寻求乌托邦的手段来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这两种人都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 于是,马克思发表意见了,他的意见是和所有他的前人直接对立的。在前人认为已有答案的地方,他却认为只是问题所在。他认为,这里摆在他面前的不是无燃素气体,也不是火气,而是氧气;这里的问题不是在于要简单地确认一种经济事实,也不是在于这种事实与永恒公平和真正道德相冲突,而是在于这样一种事实,这种事实必定要使全部经济学发生革命,并且把理解全部资本主义生产的钥匙交给那个知道怎样使用它的人。根据这种事实,他研究了全部既有的经济范畴,正象拉瓦锡根据氧气研究了燃素说化学的各种既有的范畴一样。要知道什么是剩余价值,他就必须知道什么是价值。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本身必须首先加以批判。于是,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就是这种劳动的凝固,而这一点是洛贝尔图斯始终没有理解的。马克思进而研究商品和货币的关系,并且论证了商品和商品交换怎样和为什么由于商品内在的价值属性必然要造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他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货币理论是第一个详尽无遗的货币理论,今天已为大家所默认了。他研究了货币向资本的转化,并证明这种转化是以劳动力的买卖为基础的。他以劳动力这一创造价值的属性代替了劳动,因而一下子就解决了使李嘉图学派破产的一个难题,也就是解决了资本和劳动的相互交换与李嘉图的劳动决定价值这一规律无法相容这个难题。他确定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第一个详尽地阐述了剩余价值形成的实际过程,从而说明了这一过程,而这是他的任何一个前人都没有做到的;因而,他确定了资本自身内部的区别,这个区别是洛贝尔图斯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完全不可能作出的,但是这个区别提供了一把解决经济学上最复杂的问题的钥匙,关于这一点,这第二卷又是一个最令人信服的证明,以后我们会知道,第三卷更是这样。马克思还进一步研究了剩余价值本身,发现了它的两种形式,即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并且证明,这两种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发展中起了不同的然而都是决定性的作用。他根据剩余价值理论,阐明了我们现在才具有的第一个合理的工资理论,第一次指出了资本主义积累史的各个基本特征,并说明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而洛贝尔图斯呢?他读了这一切之后,却在其中——象任何有倾向的经济学家一样!——发现“对社会的入侵”[23],发现他自己已经更简单得多、更明了得多地指出了剩余价值是从哪里产生的,最后,还发现这一切虽然适用于“今日的资本形式”,即适用于历史地存在的资本,然而不适用于“资本概念”,即不适用于洛贝尔图斯先生关于资本的乌托邦观念。这完全和至死坚持燃素,而不想对氧气有所理解的老普利斯特列一样。只是普利斯特列确实是最早析出氧气的人,而洛贝尔图斯在他的剩余价值中,或者更确切些说,在他的“租”中,只是重新发现了一种陈词滥调。但马克思和拉瓦锡的做法相反,他不屑于说,剩余价值存在的事实是他最早发现的。 洛贝尔图斯在经济学其他方面的成就,也是这个水平。他把剩余价值搞成乌托邦的做法,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已经无意中进行了批判;关于这一点还要说的话,我已经在该书的德文译本的序言[4]中说到。他把商业危机的原因解释为工人阶级的消费不足,这种说法在西斯蒙第的《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四卷第四章中已经可以看到。[注:“可见,由于财富集中在少数所有者手中,国内市场就越来越缩小,工业就越来越需要到国外市场去寻找销路,但是在那里,它会受到更大的变革的威胁”(即下面接着说到的1817年危机)。《新原理》1819年版第1卷第336页。]只是西斯蒙第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注意到世界市场,而洛贝尔图斯的眼界却没有超出普鲁士的国界。洛贝尔图斯关于工资来源于资本还是来源于收入的那些思辨议论,属于经院哲学的范围,并且已经在这个《资本论》第二卷的第三篇完全澄清了。他的地租理论仍然是他的唯一的财产,在马克思批判这一理论的手稿[24]出版以前,还可以安睡一会。最后,他关于旧普鲁士的土地所有权应该从资本压迫下解放出来的建议,又是彻头彻尾乌托邦的;这些建议回避了这里谈到的唯一实际问题:旧普鲁士的容克怎样能够做到每年收入比如说两万马克,支出比如说三万马克,而仍然不负债? 1830年左右,李嘉图学派在剩余价值问题上碰壁了。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们的追随者,庸俗经济学,当然更不能解决。使李嘉图学派破产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劳动是价值的尺度。但是,活劳动在和资本进行交换时,它的价值小于所交换的物化劳动。工资,一定量活劳动的价值,总是小于同量活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或体现同量活劳动的产品的价值。这个问题这样来理解,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它由马克思正确地提出,因而得到了解答。不是劳动有价值。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特殊的价值,正象重不能有特殊的重量,热不能有特殊的温度,电不能有特殊的电流强度一样。作为商品买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就决定于它作为社会产品所体现的劳动,就等于它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因此,劳动力按照它的这种价值来买卖,是和经济学的价值规律决不矛盾的。 第二,按照李嘉图的价值规律,假定其他一切条件相同,两个资本使用等量的、有同样报酬的活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会生产价值相等的产品,也会生产相等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但是,如果这两个资本所使用的活劳动的量不相等,那末,它们就不能生产相等的剩余价值,或如李嘉图派所说的利润。但是情况恰恰相反。实际上,等额的资本,不论它们使用多少活劳动,总会在相同时间内生产平均的相等的利润。因此,这就和价值规律发生了矛盾。李嘉图已经发现了这个矛盾,但是他的学派同样没有能够解决这个矛盾。洛贝尔图斯也不能不看到这个矛盾,但是他不去解决它,却把它作为他的乌托邦的出发点之一(《认识》第131页)。马克思在《批判》[25]手稿中,已经解决了这个矛盾;按照《资本论》的计划,这个问题要在第三卷[26]来解决。第三卷的出版,还要过几个月。因此,那些想在洛贝尔图斯那里发现马克思的秘密源泉和把洛贝尔图斯看作马克思的一个卓越先驱者的经济学家们,在这里有机会可以表明,洛贝尔图斯的经济学到底能够提供什么。如果他们能够证明,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并且必须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那末,我们就愿意同他们继续谈下去。不过他们最好是快一点。这个第二卷的卓越的研究,以及这种研究在至今几乎还没有人进入的领域内所取得的崭新成果,仅仅是第三卷的内容的引言,而第三卷,将阐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基础上的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研究的最终结论。等到这个第三卷出版的时候,洛贝尔图斯这个经济学家,就用不着再提了。 马克思多次对我说过,《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献给他的夫人的。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85年5月5日马克思的生日于伦敦 注释: [1]指的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该书于1859年6月在柏林出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3—177页)。——第4页。 [2]恩格斯本来打算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资本论》第四卷出版,但没有能够实现。1905—1910年卡·考茨基编辑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他对马克思的手稿做了许多删改和变动。1954—1961年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俄文新版本。1956—1962年出版了该书德文新版本。——第4页。 [3]讲坛社会主义者-国家社会主义者——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产生的德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流派。讲坛社会主义者(古斯达夫·施穆勒、路约·布伦坦诺、阿道夫·瓦格纳、卡尔·毕歇尔、威纳尔·桑巴特等人)是马克思主义的死敌,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他们鼓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和平,企图削弱阶级斗争,提出一些社会改良,以便排除革命的社会民主派的影响,并使工人同反动的普鲁士国家和解。他们把普鲁士政府实施的铁路国有化和由俾斯麦策划而实行的国家对烟草和烧酒的垄断叫做“国家社会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讲坛社会主义进行了始终不渝的斗争,并揭露了它的反动的和反科学的性质。——第10页。 [4]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第205—220页。——第10、23页。 [5]恩格斯指的是洛贝尔图斯1875年3月14日给约·泽勒尔的信,该信1879年第一次在杜宾根出版的《一般政治学杂志》上发表。《一般政治学杂志》(《Zeitschrift fur die gesammte Staatswissenschaft》)——自由派的政治经济评论,1844—1943年在杜宾根断续地出版。——第10页。 [6]《新莱茵报。民主派机关报》(《Neue Rheinische Zeitung.Organ der Demokratie》)从1848年6月1日至1849年5月19日每日在科伦出版,主编是马克思;参加编辑部的有恩格斯、威·沃尔弗、格·维尔特、斐·沃尔弗、恩·德朗克、斐·弗莱里格拉特和亨·毕尔格尔斯。 民主派中无产阶级一翼的战斗机关报《新莱茵报》起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者的作用,号召他们起来和反革命作斗争。决定报纸对1848—1849年德国和欧洲革命最重要问题的立场的社论,通常都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执笔。 《新莱茵报》的坚决的、不妥协的立场,战斗的国际主义精神,它对普鲁士政府以及科伦地方当局的政治上的揭发,使该报在创刊后的最初几个月就受到封建保皇派和自由派资产阶级报刊的攻击,并且受到政府的迫害,而这种迫害在1848年11—12月的普鲁士反革命政变以后更变本加厉了。 尽管遭到种种迫害和警察局的阻挠,《新莱茵报》还是英勇地捍卫了革命民主主义的利益,捍卫了无产阶级的利益。1849年5月,在反革命势力全面进攻的形势下,普鲁士政府下令把马克思驱逐出境。由于马克思被驱逐出境和《新莱茵报》其他编辑遭受迫害,该报停刊了。1849年5月19日,《新莱茵报》用红色油墨印出了最后一号即301号。报纸的编辑在致科伦工人的告别书中说:“无论何时何地,他们的最后一句话始终将是:工人阶级的解放!” 《新莱茵报》刊登的对洛贝尔图斯的讲演和活动的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5卷第116、117、186、187、318、462、468、469页;第6卷第6页。——第12页。 [7]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第71—198页。——第12页。 [8]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6卷第473—506页。——第12页。 [9]约·卡·洛贝尔图斯《给冯·基尔希曼的社会问题书简。第三封信:驳李嘉图的地租学说,对新的地租理论的论证》1851年柏林版第87页(J.K.Rodbertus.《Sociale Briefe an von Kirchmann.Dritter Brief∶Widerlegung der Ricardo’schen Lehre von der Grundrente und Begrundung einer neuen Rententheorie》.Berlin,1851,S.87)。——第13页。 [10]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8章第1节。——第13页。 [11]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新四卷集,1843年伦敦版第1卷第131—132页(A.Smith.《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A new edition in four volumes.London,1843,vol.Ⅰ,p.131,132)。——第14页。 [12]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新四卷集,1843年伦敦版第1卷第134页。——第14页。 [1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60页。——第14页。 [14]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新四卷集,1843年伦敦版第1卷第172—173页。——第15页。 [1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63—64页。——第15页。 [16]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60—61页。——第15页。 [17]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568—572页。——第16页。 [18]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645页。——第16页。 [19]“不可思议的修鞋匠”——《对麦克库洛赫先生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若干说明》(1826年爱丁堡版)(《Some Illustrations of Mr.M’Culloch’s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Edinburgh,1826)这一小册子的作者对麦克库洛赫的称呼。这本小册子以莫·马利昂的笔名出版;它的作者是约·威尔逊。——第17页。 [20]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21章第1节。——第17页。 [21]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21章第1节。——第18页。 [22]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第110页。——第18页。 [23]约·卡·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书信和社会政治论文集》,鲁道夫·迈耶尔博士出版,[1881年]柏林版第1卷第111页(J.K.RodbertusJagetzow.《Briefe und socialpolitische Aufsatze》.Herausgegeben von Dr.R.Meyer.Berlin,[1881]Bd.Ⅰ,S.111)。——第23页。 [24]指马克思的著作《剩余价值理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8章)。——第23页。 [2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8章第3(a)、6节,第10章第A(4—5)、B节,第16章。——第25页。 [26]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篇和第2篇。——第25页。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二版序言] [注:本卷中凡是四角括号[]内的话都是德文版编者加的。--译者注] 这里印出的第二版,基本上是按第一版原样翻印的。印刷错误改正了,若干文体上不讲究的地方纠正了,若干短的、内容重复的段落删掉了。 第三卷虽然遇到完全料想不到的困难,但手稿现在也已大体整理就绪。只要我还健康,今年秋天就可以开始付印。 弗·恩格斯 1893年7月15日于伦敦 为了便于查阅,这里把所有采自第Ⅱ—Ⅷ稿的地方,简单综合如下: ## 第一篇 第31—32页采自第Ⅱ稿。——第32—44页采自第Ⅶ稿。——第44—48页采自第Ⅵ稿。——第48—134页采自第Ⅴ稿。——第134—137页采自读书摘要中的一个注。——第138页到本篇末采自第Ⅳ稿;其中第146—148页有几处采自第Ⅷ稿;第151页和第158页的注采自第Ⅱ稿。 ## 第二篇 本篇开头第171—182页是第Ⅳ稿的结尾。——从这里开始到本篇末第388页全部采自第Ⅱ稿。 ## 第三篇 第十八章:(第389—397页)采自第Ⅱ稿。 第十九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第398—432页)采自第Ⅷ稿。 第三节(第432—434页)采自第Ⅱ稿。 第二十章:第一节(第435—438页)采自第Ⅱ稿,仅最后一段采自第Ⅷ稿。 第二节(第438—442页)主要采自第Ⅱ稿。 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442—470页)采自第Ⅷ稿。 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470—487页)采自第Ⅱ稿。 第十节、第十一节、第十二节(第488—540页)采自第Ⅷ稿。 第十三节(第540—550页)采自第Ⅱ稿。 第二十一章:(第551—592页)采自第Ⅷ稿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 ## 第一篇 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 ## 第一章 货币资本的循环 资本的循环过程[注:采自第Ⅱ稿。 ]经过三个阶段;根据第一卷的叙述,这些阶段形成如下的序列: 第一阶段:资本家作为买者出现于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他的货币转化为商品,或者说,完成G—W这个流通行为。 第二阶段:资本家用购买的商品从事生产消费。 他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进行活动;他的资本完成生产过程。 结果产生了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价值大于它的生产要素的价值。 第三阶段:资本家作为卖者回到市场;他的商品转化为货币,或者说,完成W—G这个流通行为。 因此,货币资本循环的公式是:G—W…P…W′—G′。 在这个公式中,虚线表示流通过程的中断,W′和G′表示由剩余价值增大了的W和G。 在第一卷中,我们只是在为理解第二阶段即资本的生产过程所必要的范围内,对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进行过研究。 因此,资本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形式,它在反复循环中时而采取时而抛弃的不同形式,在那里没有加以考虑。 现在它们就成为我们研究的直接对象了。 为了纯粹地理解这些形式,首先要把一切同形式变换和形式形成本身无关的因素撇开。 因此,这里不但假定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而且假定这种出售是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 所以,也把在循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价值变动撇开不说。 ## Ⅰ.第一阶段G—W [注:以下是第Ⅶ稿,是1878年7月2日开始写的。 ] G—W表示一个货币额转化为一个商品额;对买者来说,是他的货币转化为商品,对卖者来说,则是他们的商品转化为货币。 使一般商品流通的这个行为同时成为单个资本的独立循环中一个职能上确定的阶段的,首先不是行为的形式,而是它的物质内容,是那些和货币换位的商品的特殊使用性质。 这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是劳动力,即商品生产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 它们的特性,自然要与所生产物品的种类相适应。 如果我们用A表示劳动力,用Pm表示生产资料,那末所要购买的商品额W=A+Pm,或者简单地说,就是。 因此,从内容来看,G—W是表现为;就是说,G—W分成G—A和G—Pm;货币额G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购买劳动力,另一部分购买生产资料。 这两个购买序列属于完全不同的市场,一个属于真正的商品市场,另一个则属于劳动市场。 但是,除了表示G所转化成的商品额有这种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最具有特征的量的关系。 我们知道,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以工资的形式,即作为一个包含剩余劳动的劳动量的价格,支付给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的劳动力所有者的;例如,假定劳动力的日价值=3马克,即5小时劳动的产物,那末,这个金额就会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契约上,表现为比方说10小时劳动的价格或工资。 如果这种契约是和50个工人订的,那末,他们在一日中一共要对买者提供500个劳动小时,其中二分之一,即250个劳动小时=25个10小时的工作日,完全是由剩余劳动构成的。 要购买的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的利用。 因此,不仅表示一种质的关系:一定的货币额,比如说422镑,转化为互相适应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它还表示一种量的关系,即用在劳动力A上面的货币部分和用在生产资料Pm上面的货币部分的量的关系。 这种量的关系一开始就是由一定数量的工人所要耗费的超额劳动即剩余劳动的量决定的。 例如,一个纺纱厂50个工人的周工资等于50镑,如果由一周3000小时的劳动(其中1500小时是剩余劳动)转化为纱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372镑,那就必须在生产资料上耗费372镑。 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对追加劳动的利用,需要追加多少生产资料形式的价值,是与这里的问题完全无关的。 问题只是在于:耗费在生产资料上的货币部分,也就是在G—Pm中购买的生产资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是充分的,因此,必须一开始就估计到这一点,并按照适当的比例准备好。 换句话说,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足以吸收劳动量,足以通过这个劳动量转化为产品。 如果没有充分的生产资料,买者所支配的超额劳动就不能得到利用;他对于这种超额劳动的支配权就没有用处。 如果现有生产资料多于可供支配的劳动,生产资料就不能被劳动充分利用,不能转化为产品。 一经完成,买者就不仅支配着生产一种有用物品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他支配着一种更大的劳动力的使用权,或者说,支配着一个比补偿劳动力价值所必需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同时还支配着使这个劳动量实现或物化所必需的生产资料。 因此,他支配的各种因素所能生产的物品,比这种物品的生产要素有更大的价值,或者说,是一个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量。 因此,他以货币形式预付的价值,现在处在一种实物形式中,在这种形式中,它能够作为会生出剩余价值(表现为商品)的价值来实现。 换句话说,它处在具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能力的生产资本的状态或形式中。 这种形式的资本,称为P。 但是,P的价值=A+Pm的价值=转化为A和Pm的G。 G和P是同一个资本价值,只是处在不同的存在方式上,就是说,G是货币状态或货币形式的资本价值——货币资本。 因此,或它的一般形式G—W,即商品购买的总和,这个一般商品流通的行为,作为资本的独立循环过程的阶段来看,同时又是资本价值由货币形式到生产形式的转化,或者简单地说,是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 可见,在这里首先考察的循环公式中,货币表现为资本价值的第一个承担者,而货币资本也就表现为资本预付的形式。 作为货币资本,它处在能够执行货币职能的状态中。 在当前考察的场合,就是处在能够执行一般购买手段和一般支付手段的职能的状态中。 (说它是支付手段,是因为劳动力固然要先购买,但要在发生作用之后才对它支付报酬。 如果在市场上没有现成的生产资料,需要先订购,那末货币在G—Pm中同样是支付手段。 )这种能力所以产生,不是由于货币资本是资本,而是由于货币资本是货币。 另一方面,货币状态的资本价值也只能执行货币的职能,不能执行别的职能。 这种货币职能所以会成为资本职能,是因为货币职能在资本的运动中有一定的作用,从而也是因为执行货币职能的阶段和资本循环的其他阶段是有联系的。 例如,拿我们首先考察的情况来说,货币转化为商品,这些商品的结合形成生产资本的实物形式,因而已经潜在地,在可能性上包含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 在中执行货币资本职能的货币的一部分,会由于这个流通本身的完成转而去执行一种职能,在这种职能上,它的资本性质消失了,但它的货币性质保留下来。 货币资本G的流通分为G—Pm和G—A,即购买生产资料和购买劳动力。 让我们单独考察一下后一个过程。 G—A,从资本家方面看,是购买劳动力,从工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方面看,是出卖劳动力——这里可以说是出卖劳动,因为是以工资形式为前提的。 在这里,和任何一种购买一样,对买者来说是G—W(=G—A),对卖者(工人)来说是A—G(=W—G),是出卖他的劳动力。 这是商品的第一流通阶段或第一形态变化(第1卷第3章第2节a);从劳动的卖者方面看,就是他的商品转化为它的货币形式。 工人把他由此获得的货币,逐渐地耗费在一个满足他的需要的商品额上,即耗费在消费品上。 因此,他的商品的总流通表现为A—G—W,首先是A—G(=W—G),然后是G—W,也就是表现为简单商品流通的一般形式W—G—W。 这里,货币只是充当转瞬即逝的流通手段,只是充当商品和商品进行交换的媒介物。 G—A是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的一个具有特征性质的因素,因为它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价值得以实际转化为资本,转化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的重要条件。 G—Pm所以必要,只是为了实现在G—A中购买的劳动量。 本书第一卷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已经从这个观点对G—A作了说明。 这个问题,在这里还要从另一个观点,即专门就货币资本是资本的表现形式这一方面加以考察。 G—A一般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 但是,绝不是由于上述的原因,即由于劳动力的购买是这样一种购买契约,按照这个契约,提供的劳动量,一定要大于补偿劳动力价格即工资所必需的量,也就是,一定要提供剩余劳动,——这是预付价值资本化或者说剩余价值生产的根本条件。 相反,是由于它的形式,由于劳动是以工资的形式用货币购买的,而这一点被认为是货币经济的标志。 在这里,被当作特征的,也不是形式的不合理。 相反,这种不合理正好被忽视了。 这种不合理在于:作为价值形成要素的劳动本身不能具有价值,从而,一定量劳动也不能具有在它的价格上,在它和一定量货币的等价上表现出来的价值。 但是我们知道,工资只是一个伪装的形式。 在这个形式上,比方说,劳动力的一日的价格,表现为这个劳动力在一日中付出的劳动的价格,以致这个劳动力在6小时劳动内生产的价值,表现为这个劳动力12小时的工作或劳动的价值。 G—A被认为是所谓货币经济的特征或标志,是因为在这里劳动是它的所有者的商品,因而货币是买者——就是说,是因为有了这种货币关系(即人类活动的买卖)。 但是,货币很早就已经作为所谓服务的买者出现了,而G并没有因此转化为货币资本,经济的一般性质也没有因此发生变革。 货币究竟转化为哪一种商品,对货币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货币是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形式,一切商品都已经用它们的价格表示出,它们在观念上代表一定的货币额,等待着向货币的转化,并且只有通过同货币的换位,它们才取得一种形式,使自己可以转化为自己的所有者的使用价值。 因此,一旦劳动力作为它的所有者的商品出现于市场,它的出卖采取劳动报酬的形式或工资的形式,那末,它的买卖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相比,就没有什么更引人注目的了。 成为特征的,并不是劳动力这种商品能够买卖,而是劳动力成为商品。 既然生产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是由商品构成的,资本家就得通过,通过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来完成这两个因素的结合。 如果货币是第一次转化为生产资本,或者对它的所有者来说是第一次执行货币资本的职能,他就必须在购买劳动力之前,首先购买厂房、机器等等生产资料;因为劳动力一旦归他支配,他就必须具备生产资料,以便能够把劳动力当作劳动力来利用。 从资本家方面看,情况就是这样。 从工人方面看:他的劳动力,只有通过出卖而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时候,才可能从事生产活动。 因此,在出卖之前,劳动力是和生产资料,和它的活动的物的条件相分离的。 在这种分离状态中,它既不能直接用来为它的所有者生产使用价值,也不能用来生产商品,使它的所有者能够依靠这种商品的出售而维持生活。 但是,劳动力一经出卖而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它就同生产资料一样,成了它的买者的生产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虽然在G—A行为中,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仅仅作为买者和卖者互相发生关系,仅仅作为货币所有者和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因而就这方面来说,他们互相之间只是处在单纯的货币关系中,但是,买者一开始就同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生产资料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对自己劳动力实行生产耗费的物的条件。 换句话说,这种生产资料是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对立的。 另一方面,劳动的卖者是作为别人的劳动力而和它的买者相对立的。 这种劳动力只有归它的买者支配,和买者的资本合并,才能使这种资本真正地作为生产资本来活动。 因此,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阶级关系,当他们在G—A(从工人方面看是A—G)行为中互相对立时,就已经存在了,就已经作为前提肯定了。 这是买和卖,是货币关系,但这种买和卖的前提是:买者是资本家,卖者是雇佣工人。 而这种关系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劳动力实现的条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分离了。 我们这里不谈这种分离是怎样产生的。 在G—A进行的时候,这种分离已经存在了。 我们这里关心的是,G—A表现为货币资本的一种职能,或者说,货币在这里表现为资本的存在形式,这决不只是因为货币在这里充当一种有用的人类活动或服务的支付手段,就是说,决不是因为货币有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能以这样的形式支出,只是因为劳动力处在和它的生产资料(包括作为劳动力本身的生产资料的生活资料)分离的状态中,而要消除这种分离状态,就得把劳动力卖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因而也使劳动力的使用权归属于买者。 而使用这种劳动力的界限,和劳动力本身价格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的界限,又决不是一致的。 资本关系所以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只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流通行为中,在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的不同的基本经济条件中,在他们的阶级关系中本来就已经存在。 不是由于货币的性质产生了这种关系;相反,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存在,单纯的货币职能才能转化为资本职能。 对货币资本(我们对它的考察,暂时只限于它在我们这里所表现的一定的职能的范围)的理解,通常有两种平行的或彼此交叉的错误。 第一,资本价值作为货币资本执行的各种职能,这些正是由于它处于货币形式而能够执行的职能,被错误地认为是从它的资本性质产生的。 其实,这些职能只是来源于资本价值的货币状态,来源于它的货币表现形式。 第二,正好相反,使货币职能同时成为资本职能的这种货币职能的特殊内容,被认为是从货币的本性产生的(因此,把货币和资本混为一谈了)。 其实,货币要执行这种职能,例如这里完成G—A行为,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而这种社会条件在简单商品流通和相应的货币流通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奴隶的买卖,按其形式来说,也是商品的买卖。 但是,如果没有奴隶制,货币就不能执行这种职能。 有了奴隶制,货币才能用来购买奴隶。 相反,买者手中的货币无论怎样充足,也不会使奴隶制成为可能。 出卖个人劳动力(表现为出卖个人劳动或表现为工资)要不成为孤立的现象,而成为社会范围的商品生产的决定性前提,从而货币资本要在社会范围内执行我们这里考察的职能,就得先有一定的历史过程,把原来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分开。 由于这些过程,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民大众,劳动者,和占有生产资料的非劳动者互相对立。 至于这种结合在分开以前采取什么形式,是劳动者本身作为生产资料属于其他生产资料之列,还是他们自己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和我们这里的问题是完全无关的。 因此,问题的实质,在这里作为行为的基础的,是分配。 所谓分配,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资料的分配,而是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其中物的因素集中在一方,劳动力则与物的因素相分离,处在另一方。 因此,在G—A行为能成为一般社会行为以前,生产资料即生产资本的物的部分,就必须已经作为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和工人相对立。 我们以前已经看到[27],资本主义生产一经确立,就会在它的发展中不仅使这种分离再生产出来,而且使之以越来越大的规模扩大,以至成为普遍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状态。 但是,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 要使资本能够形成并且能够支配生产,需要商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因此也需要商品流通从而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因为不是为了出售,即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物品,是不能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 但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生产才表现为标准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 俄国的地主,由于所谓农民解放,现在用雇佣工人代替从事强制劳动的农奴来经营农业,他们抱怨两件事。 第一,抱怨货币资本不足。 例如,他们说,在出售农产品以前,必须对雇佣工人支付较大数量的金额,而这时缺少的正是现金这个首要的条件。 要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生产,必须经常备有专供支付工资用的货币形式的资本。 不过,地主们尽可以放心。 时候一到,玫瑰花自然可以摘到,那时,产业资本家不仅拥有自己的货币,而且拥有别人的货币。 但是,更典型的是第二种怨言,这就是:即使有了货币,还是不能随时买到足够的可供支配的劳动力,因为俄国的农业劳动者由于村社实行土地公有,还没有完全和他们的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还不是完全的“自由雇佣工人”。 但是,后者的社会规模的存在,却是G—W即货币转化为商品能够表现为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因此,不言而喻,只有在已经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货币资本循环的公式,G—W…P…W′—G′,才是资本循环的当然形式,因为它是以雇佣工人阶级的社会规模的存在作为前提的。 我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生产不仅生产商品和剩余价值;它还再生产并且以越来越大的规模再生产雇佣工人阶级,把绝大多数直接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 因此,既然实现G—W…P…W′—G′这一过程的首要前提是雇佣工人阶级的经常存在,所以,这个公式已经包含生产资本形式的资本,从而也包含生产资本的循环的形式。 ## Ⅱ.第二阶段生产资本的职能 这里考察的资本循环,是以货币转化为商品的流通行为G—W即购买开始的。 因此,这个流通必须以商品转化为货币这一相反的形态变化W—G即出售来补充。 但是,的直接结果,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资本价值的流通的中断。 由于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资本价值取得了一种实物形式,这种形式的资本价值不能继续流通,而必须进入消费,即进入生产消费。 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只能在劳动过程中实现。 资本家不能再把工人当作商品出售,因为工人不是资本家的奴隶,并且资本家买到的仅仅是在一定时间内对他的劳动力的使用。 另一方面,资本家只能这样来使用劳动力,就是通过劳动力把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形成要素来使用。 因此,第一阶段的结果是进入第二阶段,即资本的生产阶段。 运动表现为…P,这里的虚线表示:资本流通被中断,而资本的循环过程在继续,资本从商品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 因此,第一阶段,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只是第二阶段即生产资本的职能的先导和先行阶段。 的前提是:完成这个行为的个人不仅在某一使用形式上支配着价值,而且在货币形式上占有这些价值,他是货币所有者。 但是,这种行为正好是要付出货币,他只有在付出货币这一行为本身包含着货币的回流时,才能够仍然是货币所有者。 而货币只有经过商品的出售,才会流回到他手里。 因此,这种行为的前提是:他必须是商品生产者。 G—A。 雇佣工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来过活。 劳动力的维持,即工人自身的维持,要求每天进行消费。 因此,必须每隔一个较短的时期付给他一次报酬,使他能够反复进行为维持自身所需的各种购买,反复进行A—G—W或W—G—W行为。 因此,资本家必须不断作为货币资本家,他的资本必须不断作为货币资本,和雇佣工人相对立。 另一方面,要使广大的直接生产者,广大的雇佣工人能完成A—G—W行为,必须不断有必要的生活资料以可买形式即商品形式和他们相对立。 因此,这种情况要求产品作为商品的流通已经有了高度的发展,从而商品生产也已经有了广泛的规模。 一旦依靠雇佣劳动进行的生产普遍化,商品生产就必然成为生产的普遍形式。 商品生产普遍化了,它又使社会的分工不断增进,就是说,一个资本家作为商品生产的产品越来越专门化,互相补充的各个生产过程越来越分裂为独立的生产过程。 因此,G—A发展到什么程度,G—Pm也发展到什么程度;就是说,生产资料的生产会按相同的规模,和那种用它们作生产资料的商品的生产相分离,于是生产资料会作为商品,和每一个商品生产者自己相对立,他不生产它们,但要为自己的特定的生产过程而购买它们。 它们来自那些完全和他的生产部门分离的独立经营的生产部门,作为商品进入他的生产部门,因而是必须购买的。 商品生产的物的条件,会以越来越大的规模作为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产品,作为商品,和他相对立。 资本家也必须以相同的规模作为货币资本家出现,或者说,他的资本必须执行货币资本职能的规模将会扩大。 另一方面,那些造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即雇佣工人阶级的存在的情况,也促使一切商品生产过渡到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 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越发展,它对主要是直接满足自己需要而只把多余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任何一种旧生产形式,就越发生破坏和解体的作用。 它使产品的出售成为人们关心的主要事情,它起初并没有显著地侵袭到生产方式本身,例如,资本主义的世界贸易对中国、印度、阿拉伯等国人民最初发生的影响就是如此。 但是接着,在它已经扎根的地方,它就会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 它首先是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 [注:以上是第Ⅶ稿。 以下是第Ⅵ稿。 ] 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 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 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 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 在当前考察的场合,自由工人和他的生产资料的分离,是既定的出发点,并且我们已经看到,二者在资本家手中是怎样和在什么条件下结合起来的——就是作为他的资本的生产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 因此,形成商品的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这样结合起来一同进入的现实过程,即生产过程,本身就成为资本的一种职能,成为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 而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性质,我们已经在本书第一卷作了详细的阐述。 任何商品生产的经营都同时成为剥削劳动力的经营;但是,只有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才成为一个划时代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在它的历史发展中,由于劳动过程的组织和技术的巨大成就,使社会的整个经济结构发生变革,并且不可比拟地超越了以前的一切时期。 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对价值的形成,从而也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起着不同的作用,所以它们作为预付资本价值的存在形式,就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其次,作为生产资本的不同的组成部分,它们还有以下的区别:生产资料在它为资本家所有时,即使在生产过程之外,也仍然是他的资本,劳动力却只有在生产过程之内,才是单个资本的存在形式。 如果说,劳动力只有在它的卖者即雇佣工人手中才是商品,那末相反,它只有在它的买者手中,即暂时握有它的使用权的资本家手中,才成为资本。 生产资料本身,只有在劳动力作为生产资本的人的存在形式,能够和生产资料相合并时,才成为生产资本的物的形式或生产资本。 因此,正如人类劳动力并非天然是资本一样,生产资料也并非天然是资本。 只有在一定的历史发展条件下,生产资料才取得这种独特的社会性质,正如只有在一定的历史发展条件下,贵金属才获得货币的独特的社会性质,货币才获得货币资本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一样。 生产资本在执行职能时,消耗它自己的组成部分,使它们转化为一个具有更高价值的产品量。 因为劳动力仅仅作为生产资本的一个器官发生作用,所以,劳动力的剩余劳动使产品价值超过产品形成要素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也是资本的果实。 劳动力的剩余劳动,是资本的无偿劳动,因而它为资本家形成剩余价值,一个无需他花费任何等价物的价值。 因此,产品不只是商品,而且是孕育着剩余价值的商品。 它的价值=P+M,等于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本的价值P,加上这个生产资本产生的剩余价值M。 假定这宗商品是10000磅纱,生产这些纱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372镑,所消耗的劳动力的价值是50镑。 纺纱工人在纺纱过程中把通过他们的劳动而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372镑转移到纱上,同时又提供了一个相当于他们消耗的劳动的新价值,比如说,128镑。 因此,10000磅纱是一个500镑价值的承担者。 ## Ⅲ.第三阶段W′—G′ 商品,作为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的直接由生产过程本身产生的职能存在形式,就成了商品资本。 如果商品生产在它的整个社会范围内按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那末,一切商品从一开始就是商品资本的要素,不论它们是生铁,还是布鲁塞尔的花边,是硫酸,还是雪茄烟。 至于商品队伍中,由于属性不同,哪一类应升为资本,哪一类应列为普通商品,这个问题不过是烦琐经济学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可笑的难题罢了。 资本在商品形式上必须执行商品的职能。 构成资本的物品,本来就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必须卖掉,转化为货币,因此要完成W—G运动。 假定资本家的商品是10000磅纱。 既然在纺纱过程中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372镑,创造的新价值是128镑,那末,这些纱就有500镑的价值。 这个价值表现在它的同名的价格上。 这个价格要通过出售W—G来实现。 是什么使一切商品流通的这个简单行为同时成为一种资本职能呢? 在这个行为内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商品的使用性质既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商品是作为使用物品转到买者手中的,商品的价值也没有发生变化——因为这个价值没有发生任何量的变化,仅仅发生了形式变换。 这个价值先存在于纱上,现在存在于货币上。 因此,在第一阶段G—W和最后阶段W—G之间,出现了一种本质的区别。 在前一个阶段上,预付的货币执行货币资本的职能,是因为它借助于流通而转化为各种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商品。 在后一个阶段上,商品能够执行资本的职能,只是由于在它的流通开始以前,它已经现成地从生产过程中取得了资本性质。 在纺纱过程中,纺纱工人创造了128镑的纱价值。 比如说,其中50镑,只是为资本家在劳动力上的耗费形成一个等价物,78镑(劳动力的剥削程度是156%)则形成剩余价值。 因此,10000磅纱的价值,第一,包含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本P的价值,其中不变部分=372镑,可变部分=50镑,二者之和=422镑,=8440磅纱。 但生产资本P的价值等于W,等于它的形成要素的价值,即在G—W阶段和资本家对立的在卖者手中的商品的价值。 ——第二,这些纱的价值,还包含78镑的剩余价值=1560磅纱。 因此,作为10000磅纱的价值表现的W=W+△W,W加上W的增殖额(=78镑),我们把这个增殖额叫做w,因为现在它和原有价值W处在同一个商品形式上。 10000磅纱的价值=500镑,也就是=W+w=W′。 使作为10000磅纱的价值表现的W变成W′的,不是它的绝对价值量(500镑),因为它的绝对价值量,和作为任何另一个商品量的价值表现的任何另一个W一样,都是由其中物化的劳动量决定的。 使这个W变成W′的,是它的相对价值量,是和生产它所消耗的资本P的价值相比较的它的价值量。 W′这个价值,等于生产它时保存的价值加上生产资本提供的剩余价值。 它的价值大于这个资本价值,多了这个剩余价值w。 10000磅纱是已经增殖,已经添进一个剩余价值的资本价值的承担者,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物。 W′表示一种价值关系,表示商品产品的价值和生产它所消耗的资本的价值的关系,就是说,表示它的价值是由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构成的。 10000磅纱是商品资本,是W′,只是因为它是生产资本P的转化形式,因而处在这样一种联系中,这种联系本来只是存在于这个单个资本的循环中,或者说,只是对那个已经用自己的资本生产了纱的资本家来说才存在着。 可以说,使10000磅纱这个价值承担者成为商品资本的,不是任何外部的关系,而仅仅是一种内部的关系。 它带着的资本主义的胎痣,不是存在于它的价值的绝对量中,而是存在于它的价值的相对量中,即存在于和它所包含的生产资本在转化为商品以前原有的价值量相比较的它的价值量中。 因此,如果这10000磅纱按照它的价值500镑出售,那末,这个流通行为,就它本身考察,等于W—G,只是一个同样的价值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 但是,同一个行为,作为这个单个资本循环的特殊阶段,就是商品所承担的资本价值422镑+它所承担的剩余价值78镑的实现,也就是W′—G′,是商品资本由它的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 [注:以上是第Ⅵ稿。 以下是第Ⅴ稿。 ] 现在,W′的职能是一切商品产品的职能:转化为货币,卖掉,完成流通阶段W—G。 只要现在已经增殖的资本保留商品资本的形式,停滞在市场上,生产过程就会停止。 这个资本既不会作为产品形成要素起作用,也不会作为价值形成要素起作用。 由于资本抛弃它的商品形式和采取它的货币形式的速度不同,或者说,由于卖的速度不同,同一个资本价值就会以极不相同的程度作为产品形成要素和价值形成要素起作用,再生产的规模也会以极不相同的程度扩大或者缩小。 第一卷已经指出,一个一定量资本的作用程度,是由生产过程的各种潜能规定的,而这些潜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和资本本身的价值量无关的。 [28]这里指出,流通过程推动了新的潜能,它们影响资本的作用程度,影响资本的扩张和收缩,而和资本的价值量无关。 商品量W′,作为已经增殖的资本的承担者,还必须全部完成形态变化W′—G′。 在这里,出售商品的数量,成为决定性的事情。 单个商品只是表现为总量的不可缺少的部分。 500镑的价值存在于10000磅纱中。 如果资本家只能卖掉价值372镑的7440磅纱,他就只补偿了他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即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如果卖掉8440磅纱,他就只补偿了全部预付资本的价值量。 要实现剩余价值,他就必须多卖一些;要实现全部剩余价值78镑(=1560磅纱),他就必须把10000磅纱全部卖掉。 因此,他在500镑货币中获得的,只是和他所卖商品相等的价值;他在流通中所做的交易,是简单的W—G。 如果他付给工人的工资不是50镑,而是64镑,那末,他的剩余价值就不是78镑,而只是64镑,剥削程度就不是156%,而只是100%;但是,他的纱的价值仍旧不变,只是纱的不同部分之间的比例改变了。 流通行为W—G,仍然是10000磅纱按照它的价值500镑出售。 W′=W+w(=422镑+78镑)。 ——W等于P的价值或生产资本的价值,这又等于在购买生产要素的G—W中预付的G的价值;用我们的例子来说=422镑。 如果商品总量按照它的价值出售,那末,W=422镑,w=78镑,即剩余产品1560磅纱的价值。 如果我们把用货币表现的w叫做g,那末,W′—G′=(W+w)—(G+g),因此,G—W…P…W′—G′这一循环,用详细的形式表示,就是…P…(W+w)—(G+g)。 在第一阶段,资本家从真正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取得了使用物品;在第三阶段,他把商品投回,但只是投回到一个市场,即真正的商品市场。 而如果他通过他的商品从市场又取得了比他原来投入的价值更多的价值,那末,这只是因为他投入的商品价值大于他原来取得的商品价值。 他投入价值G,取得相等的价值W;他投入W+w,取得相等的价值G+g。 ——用我们的例子来说,G等于8440磅纱的价值;但他在市场上投入了10000磅纱,因此,他投入市场的价值大于他从市场取得的价值。 另一方面,他能够把这个已经增大的价值投入市场,只是因为他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剥削劳动力,生产了剩余价值(作为产品的一个部分,表现在剩余产品中)。 这个商品量,只有作为这个过程的产物,才是商品资本,才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的承担者。 由于W′—G′的完成,预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都得到了实现。 二者的实现,是在商品总量的分批出售或整批出售中同时进行的,表现为W′—G′。 但是,这同一个流通行为W′—G′,对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来说是不同的:它对二者来说代表着它们各自流通的不同阶段,代表着它们在流通领域所要经过的形态变化序列中的不同阶段。 剩余价值w只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它是第一次在商品市场上出现,并且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这是它的第一流通形式,因此,w—g行为,也是它的第一流通行为或它的第一形态变化,因而还要由相反的流通行为或相反的形态变化g—w来补充。 [注:不管我们用什么方式划分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这里所说的都是适用的。 10000磅纱含有1560磅纱(=78镑)的剩余价值,1磅纱(=1先令)则含有2.496盎斯(=1.872便士)的剩余价值。 ] 资本价值W在同一个流通行为W′—G′中完成的流通,却不是这样。 这个流通行为,对资本价值来说,是流通行为W—G。 这里,W=P,等于原来预付的G。 资本价值作为G,作为货币资本,开始它的第一流通行为,通过W—G行为回到相同的形式;因此,它已经经过两个互相对立的流通阶段:(1)G—W和(2)W—G,而又处在可以重新开始同一个循环过程的形式中。 对剩余价值来说,是商品形式第一次转化为货币形式,对资本价值来说,则是回到或者再转化为它原来的货币形式。 货币资本通过,变为一个价值相等的商品额A和Pm。 这些商品不再执行商品即可售物品的职能。 现在,它们的价值存在于买者即资本家手中,当作他的生产资本P的价值。 而在P的职能中,即生产消费中,它们转化为一种在物质上和生产资料不同的商品,转化为纱,在这种商品中,它们的价值不仅保存了,而且增大了,由422镑增加到500镑。 由于这种现实的形态变化,那些在第一阶段G—W上从市场取得的商品,就由这种物质上和价值上都不相同的商品代替了。 这种商品现在必须执行商品的职能,必须转化为货币,必须卖掉。 因此,生产过程只是表现为资本价值的流通过程的中断,在这以前,资本价值只经过了第一阶段G—W。 在W在物质上和价值上发生变化之后,资本价值才经过第二阶段即终结阶段W—G。 但是,就资本价值本身来考察,它在生产过程中只是发生了使用形式的变化。 它以前是作为422镑的价值存在于A和Pm中,现在是作为422镑的价值存在于8440磅纱中。 因此,如果我们把剩余价值撇开,只考察资本价值的流通过程的两个阶段,那末资本价值所经过的,就是(1)G—W和(2)W—G,在这里,第二个W虽然和第一个W有不同的使用形式,但有相同的价值,所以是G—W—G。 这个流通形式,由于商品的方向相反的两次换位,即由货币转化为商品和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就必然使以货币形式预付的价值回到它的货币形式:再转化为货币。 同一个流通行为W′—G′,对以货币形式预付的资本价值来说,是第二形态变化即终结形态变化,是回到货币形式;而对同时包含在商品资本中并通过商品资本转换成货币形式而一同实现的剩余价值来说,却是第一形态变化,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是W—G,是第一流通阶段。 因此,这里要指出两点。 第一,资本价值最后再转化为它原来的货币形式,是商品资本的职能。 第二,这种职能包含着剩余价值由原来的商品形式到货币形式的第一形式转化。 因此,在这里,货币形式起了双重作用。 一方面,它是原来以货币预付的价值的复归形式,就是说,回到过程开始时的价值形式。 另一方面,它又是原来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的价值的第一转化形式。 如果构成商品资本的商品,象这里假定的那样,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那末,W+w就会转化为价值相等的G+g。 已经实现的商品资本,现在以G+g(422镑+78镑=500镑)的形式存在于资本家手中。 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现在都是作为货币存在的,因而都处在一般等价物的形式中。 因此,资本价值在过程终结时,又处在它进入过程时的相同的形式中,因而能够重新作为货币资本开始并完成这个过程。 正因为这个过程的开始形式和终结形式都是货币资本的形式(G),所以,我们就把这个循环过程的形式叫做货币资本的循环。 在终结时发生变化的,不是预付价值的形式,而只是它的量。 G+g不外是一定量的货币额,用我们的例子来说,是500镑。 但是,作为资本循环的结果,作为已经实现的商品资本,这个货币额包含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而且它们已经不再象在纱里面那样交织在一起,它们现在是并列着的。 它们的实现,使它们二者各自取得独立的货币形式。 这个货币额的211/250是422镑的资本价值,39/250是78镑的剩余价值。 商品资本的实现所引起的这种分离,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这一点,我们马上就要谈到)。 它还会在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这要看g是全部追加到,部分追加到,还是根本不追加到G中去,就是说,要看它是否作为预付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继续执行职能。 g和G所经过的流通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 在G′中,资本又回到它原来的形式G,即货币形式;但这是它已经作为资本实现的形式。 首先,这里有一个数量上的差别,原来是G,是422镑;现在是G′,是500镑,这个差别表现在循环的数量不同的两极G…G′中,循环运动本身只是用虚线…表示。 G′>G,G′-G=M,即剩余价值。 ——但是,作为G…G′循环的结果,现在只有G′存在;它是这样一种产物,在这种产物中,它的形成过程已经消失。 G′现在是独立存在的,和产生它的运动无关。 运动已经完结,代替它的是G′。 但是,G′作为G+g,500镑作为预付资本422镑加上它的增殖额78镑,同时还表示一种质的关系,虽然这种质的关系本身只是作为一个同名总额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即作为量的关系而存在的。 预付资本G现在又处于它原来的形式(422镑),但现在是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而存在的。 它不仅保存下来了,而且作为资本实现了,因为它是作为资本和g(78镑)相区别的,对它来说,g是它的增长额,它的果实,是它自己所生出的增殖额。 它作为资本实现,是因为它是作为一个已经生出价值的价值而实现的。 G′是作为资本关系存在的;G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货币,而是明显地成了货币资本,它表现为一个已经自行增殖的价值,因而也具有自行增殖即比原有价值生出更多价值的属性。 G所以成为资本,是由它对G′的另一个部分的关系决定的,后者是由它生出的,是它作为原因引起的,是它作为基础产生的结果。 因此,G′是一个内部分化了的、自身在职能上(概念上)区别开来的、表现着资本关系的价值额。 但是,这里表现出的只是结果,而没有表现出造成这个结果的过程的媒介。 价值的各部分本身是没有质的区别的,除非它们表现为不同物品即具体物的价值,就是说,表现在不同的使用形式上,因而表现为不同商品体的价值——这种区别并不是由于它们自身作为单纯的价值的各部分而产生的。 在货币上,商品的一切差别都消灭了,因为货币正是一切商品的共同的等价形式。 一个500镑的货币额,是由完全同名的要素1镑构成的。 因为在这个货币额的简单存在上,这个货币额借以产生的媒介已经消失,因为不同的资本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殊差别的任何痕迹都已经消失,所以差别仅仅存在于本金(英文叫principal,=422镑预付资本)和超额价值额(78镑)的概念的形式上。 例如,假定G′=110镑,其中100镑=本金G,10镑=剩余价值M。 这个总额110镑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完全同种的,因而在概念上是没有区别的。 任何一个10镑,不论是预付本金100镑的1/10,或者是超过这个本金的余额10镑,始终是总额110镑的1/11。 因此,本金和增长额,资本和剩余额,都可以表现为总额的分数;用我们的例子来说,10/11是本金或资本,1/11是剩余额。 因此,已经实现的资本在这里,在过程终结时具有的货币表现,是资本关系的没有概念的表现。 当然,这也适用于W′(=W+w)。 但是,有这样一种区别:W′——其中的W和w只是同一个同种商品总量的价值的相应部分——表示出它的起源P,它是P的直接产物,而G′却是直接由流通产生的形式,它和P的直接关系已经消失。 只要G′继续能动地作为货币资本执行职能,而不是相反地作为已经增殖的产业资本的货币表现固定下来,那末,G′在代表G…G′运动的结果时所包含的本金和增长额之间的这种没有概念的区别就会立即消失。 货币资本的循环决不能从G′开始(虽然G′现在是作为G执行职能),而只能从G开始;就是说,决不能作为资本关系的表现,而只能作为资本价值的预付形式。 只要这500镑重新作为资本预付出去,以便重新增殖价值,它们就不是复归点,而是出发点。 现在预付的不是422镑的资本,而是500镑的资本。 货币比以前多了,资本价值比以前大了,但两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已经消失,就象原来就可以用500镑的总额,而不是用422镑的总额作为资本执行职能一样。 表现为G′,不是货币资本的能动的职能;相反,货币资本本身表现为G′,是W′的职能。 就是在简单商品流通(1)W1—G和(2)G—W2中,G也只是在第二个行为G—W2中才能动地执行职能;它表现为G,只是第一个行为的结果,只是借助这个行为,它才作为W1的转化形式出现。 G′所包含的资本关系,即其中作为资本价值的部分和其中作为它的价值增殖额的另一部分的关系,就下面一点来说当然具有职能的意义:在G…G′循环不断反复时,G′分成两个流通,资本流通和剩余价值流通,因而两个部分不仅在量上执行不同的职能,而且在质上执行不同的职能,G执行的职能不同于g。 但是,就本身考察,G…G′形式并不包含资本家的消费,而显然只包含价值自行增殖和积累,因为积累首先表现为不断重新预付的货币资本的周期增长。 G′=G+g,虽然是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但只有它同时才是已经实现的形式的货币资本,是已经生出货币的货币。 但是,这里要和第一阶段中的货币资本的职能相区别。 在第一 阶段中,G是作为货币流通的。 它作为货币资本执行职能,只是因为它只有在货币状态中才能够执行货币的职能,才能够转化为作为商品和它相对立的P的要素,即A和Pm。 在这个流通行为中,它只是作为货币执行职能;但是因为这个行为是处于过程中的资本价值的第一阶段,所以,由于所买商品A和Pm的特殊的使用形式,这个行为同时又是货币资本的职能。 相反,由资本价值G和它所产生的剩余价值g构成的G′,却是表现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资本总循环过程的目的和结果,资本总循环过程的职能。 G′以货币形式,作为已经实现的货币资本表现这个结果,并不是由于它是资本的货币形式,是货币资本,相反地,是由于它是货币资本,是货币形式的资本,是由于资本是以这种形式使过程开始的,是以货币形式实行预付的。 我们已经知道,再转化为货币形式,是商品资本W′的职能,而不是货币资本的职能。 至于G′和G的差额,那末,它(g)只是w即W的增殖额的货币形式。 G′=G+g,仅仅因为W′已经=W+w。 因此,这个差额以及资本价值和它生出的剩余价值的关系,在二者转化为G′,转化为一个货币额以前,已经存在并表现在W′中了,而在这个货币额中,两个价值部分独立地彼此对立着,因此可以用来执行独立的互相区别的职能。 G′只是W′实现的结果。 W′和G′二者只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的不同形式,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 二者都是已经实现的资本,因为在这里,资本价值本身是和那种与它不同的、由于它而取得的果实即剩余价值一起存在的,虽然这种关系只是表现在一个货币额或一个商品价值的两个部分之间的关系的没有概念的形式上。 但是,作为一个和自己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互相关联而又互相区别的资本的表现,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已经增殖的价值的表现,G′和W′是同一个东西,表现着同一个东西,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它们不是作为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互相区别,而是作为货币和商品互相区别。 既然它们都代表已经增殖的价值,都代表发挥了资本作用的资本,所以,它们都只是表现生产资本的职能的结果,只有在这种职能中资本价值才能生出价值。 它们的共同点是,它们二者,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都是资本的存在方式。 一个是货币形式的资本,另一个是商品形式的资本。 因此,使它们互相区别的特殊职能,只能是货币职能和商品职能之间的区别。 商品资本,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产物,使人想起它的这种起源,因而,它在这种形式上比货币资本较为合理,不象货币资本那样没有概念,在货币资本中,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任何痕迹都已消失,正象在货币上商品的一切特殊的使用形式都消失一样。 因此,只有在G′本身执行商品资本职能的地方,在它本身就是生产过程的直接产物而不是这个产物的转化形式的地方,就是说,在货币材料本身的生产上,它的奇怪的形式才会消失。 例如,金的生产的公式就是:…P…G′(G+g),在这里,G′是商品产品,因为和在第一个G即货币资本中为金的生产要素预付的金相比,P会提供更多的金。 因此,在这里,一个货币额的一部分成了同一货币额的另一部分的母体这样一种G…G′(G+g)表现的不合理性就消失了。 ## Ⅳ.总循环 我们已经看到,流通过程在完成第一阶段后,为P所中断,这时,在市场上购买的商品A和Pm,作为生产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和价值组成部分被消费;这种消费的产物是一个物质上和价值上发生了变化的新商品W′。 中断的流通过程G—W,必须以W—G来补充。 但是,作为流通的第二阶段即终结阶段的承担者出现的,是一个物质上和价值上与第一个W不同的商品W′。 因此,流通序列表现为(1)G—W1;(2)W′2—G′。 在第二阶段上,第一个商品W1在由P的职能引起的中断中,也就是在用W的要素即生产资本P的存在形式进行的W′的生产中,为另一个价值较大和使用形式不同的W′2所代替。 相反,资本出现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表现形式(第1卷第4章第1节),G—W—G′(分解为(1)G—W1;(2)W1—G′),两次都表示同一个商品。 在第一阶段货币转化为商品,在第二阶段商品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两个阶段的商品是同一个商品。 虽然有这种本质的差别,这两个流通却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在第一阶段由货币转化为商品,在第二阶段由商品转化为货币,也就是说,第一阶段支出的货币会在第二阶段再流回来。 二者的共同点一方面是货币流回到它的起点,另一方面是流回的货币多于预付的货币。 就这一点来说,G—W…W′—G′也已经包含在总公式G—W—G′中了。 这里又可以看到:在G—W和W′—G′这两个属于流通的形态变化中,每一次都是同样大的、同时存在的价值互相对立,互相代替。 价值变化完全属于形态变化P即生产过程,因此,生产过程和流通的单纯形式上的形态变化不同,表现为资本的现实的形态变化。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总运动G—W…P…W′—G′,或它的详细形式…P…W′(W+w)—G′(G+g)。 在这里,资本表现为一个价值,它经过一系列互相联系的、互为条件的转化,经过一系列的形态变化,而这些形态变化也就形成总过程的一系列阶段。 在这些阶段中,两个属于流通领域,一个属于生产领域。 在每个这样的阶段中,资本价值都处在和不同的特殊职能相适应的不同形态上。 在这个运动中,预付的价值不仅保存了,而且增长了,它的量增加了。 最后,在终结阶段,它回到总过程开始时它原有的形式。 因此,这个总过程是循环过程。 资本价值在它的流通阶段所采取的两种形式,是货币资本的形式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它属于生产阶段的形式,是生产资本的形式。 在总循环过程中采取而又抛弃这些形式并在每一个形式中执行相应职能的资本,就是产业资本。 这里所说的产业,包括任何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生产部门。 因此,在这里,货币资本,商品资本,生产资本,并不是指这样一些独立的资本,这些独立的资本的职能形成同样独立的、彼此分离的营业部门的内容。 在这里,它们只是指产业资本的特殊的职能形式,产业资本是依次采取所有这三种形式的。 资本的循环,只有不停顿地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才能正常进行。 如果资本在第一阶段G—W停顿下来,货币资本就会凝结为贮藏货币;如果资本在生产阶段停顿下来,一方面生产资料就会搁着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劳动力就会处于失业状态;如果资本在最后阶段W′—G′停顿下来,卖不出去而堆积起来的商品就会把流通的流阻塞。 另一方面,循环本身当然又要求资本在各个循环阶段中在一定的时间内固定下来。 在每一个阶段中,产业资本都被限定在一定的形式上: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 产业资本只有在完成一种和它的当前形式相适应的职能之后,才取得可以进入一个新的转化阶段的形式。 为了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在我们的例子中曾假定,生产阶段所生产的商品量的资本价值,和原来以货币形式预付的价值的总额相等,换句话说,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全部资本价值,一起由一个阶段进入下一个阶段。 但是,我们知道(第1卷第6章),不变资本的一部分,真正的劳动资料(例如机器),是在同一个生产过程的次数多少不等的反复中不断地重新发挥作用的,因而,它的价值也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产品中去的。 至于这种情况会使资本的循环过程发生多大的变化,我们以后再说。 这里只需要指出下面一点:用我们的例子来说,生产资本的价值(=422镑)只包含厂房、机器等等的平均损耗,因而只包含它们在10600磅棉花转化为10000磅纱时转移到后者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即转移到一周60小时纺纱过程的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 因此,在372镑预付不变资本转化成的生产资料中,厂房、机器等等劳动资料,就好象只是按每周支付租金的办法在市场上租进的。 但是,这绝对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 我们只要把一周生产的10000磅纱,同若干年内包含的周数相乘,就可以把所购买的并在这个期间消耗掉的劳动资料的全部价值转移到纱上。 因此很明显,预付货币资本在能够作为生产资本P执行职能以前,必须先转化为这种资料,因而必须经过第一阶段G—W。 用我们的例子来说,同样很明显,在10000磅纱纺成以前,在生产过程中并入纱中的422镑资本价值额,不能作为10000磅纱的价值组成部分进入流通阶段W′—G′。 纱在纺成以前是不能出售的。 在总公式中,P的产品被看作是一个和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不同的物质的东西,是一个离开生产过程而独立存在的,并且具有和生产要素的使用形式不同的使用形式的物品。 只要生产过程的结果是物品,即使产品的一部分又作为要素进入重新开始的生产,情况也总是这样。 例如,谷物作为种子用来生产谷物;但是,产品只是谷物,因而具有和那些一起使用的要素——劳动力、工具、肥料——不同的形态。 但是,有一些独立的产业部门,那里的生产过程的产品不是新的物质的产品,不是商品。 在这些产业部门中,经济上重要的,只有交通工业,它或者是真正的货客运输业,或者只是消息、书信、电报等等的传递。 亚·楚普罗夫[注:亚·楚普罗夫《铁路业务》1875年莫斯科版第69—70页。 ]关于这一点曾经说过: “工厂主可以首先生产物品,然后寻找消费者。” {他的产品在作为成品离开生产过程之后,作为和生产过程分离的商品转入流通。 } “因此,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两个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相分离的行为。 但是,在不创造新产品而只载运旅客和货物的运输业中,这两种行为是合在一起的;服务{场所的变动}必须在它被生产的同一瞬间被消费。 因此,铁路能够寻找顾客的范围,至多只是沿线两侧50俄里〈53公里〉的地方。” 不论是客运还是货运,结果都是场所的变动,例如,现在纱不是在产地英国,而是在印度。 但是,运输业所出售的东西,就是场所的变动。 它产生的效用,是和运输过程即运输业的生产过程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 旅客和货物是和运输工具一起运行的,而运输工具的运行,它的场所变动,也就是它所进行的生产过程。 这种效用只能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费;它不是一种和生产过程不同的,只有在生产出来之后才作为交易品执行职能,作为商品来流通的使用物。 但是,这种效用的交换价值,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都是由其中消耗的生产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价值加上运输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决定的。 至于这种效用的消费,它也是和其他商品完全一样的。 如果它是个人消费的,那末,它的价值就和消费一起消失;如果它是生产消费的,从而它本身就是处于运输中的商品的一个生产阶段,那末,它的价值就作为追加价值转移到商品本身中去。 因此,运输业的公式应该是…P—G′,因为被支付的和被消费的,是生产过程本身,而不是能和它分离的产品。 因此,这个公式和贵金属生产的公式,在形式上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在这里,G′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效用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离开生产过程的金或银的实物形式。 产业资本是唯一的这样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 因此,产业资本决定了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产业资本的存在,包含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存在。 随着产业资本支配社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组织就会发生变革,从而社会的经济历史类型也会发生变革。 那几种在产业资本以前,在已成过去的或正在衰落的社会生产状态中就已出现的资本,不仅要从属于产业资本,要和产业资本相适应来改变它们的职能的机构,而且只能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从而要和它们的这个基础同生死共存亡。 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在它们以其职能作为特殊营业部门的承担者和产业资本并列出现时,也只是产业资本在流通领域时而采取时而抛弃的不同职能形式由于社会分工而独立的和片面发展的存在形式。 一方面,G…G′循环和一般商品流通交织在一起,从那里出来,又进入那里,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对单个资本家来说,这种循环又成为资本价值特有的独立的运动,这个运动一部分发生在一般商品流通之内,一部分发生在一般商品流通之外,但始终保持着它的独立性。 因为,第一,它在流通领域内进行的两个阶段G—W和W′—G′,作为资本运动的阶段,具有职能上确定的性质;在G—W中,W在物质上被规定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W′—G′中,资本价值+剩余价值被实现了。 第二,生产过程P包含着生产消费。 第三,货币回到它的起点,使G…G′运动成了一个以自身作为终结的循环运动。 因此,一方面,任何单个资本在它的流通的两个阶段G—W和W′—G′中,都是一般商品流通的一个能动的因素,它不是作为货币就是作为商品在一般商品流通中执行职能,或者和一般商品流通连在一起,这样,它本身就是商品世界的一般形态变化序列中的一个环节。 另一方面,它又在一般流通之内完成自己特有的独立的循环,在这个循环中,生产领域形成一个过渡阶段,资本以自己离开起点时的同一形式,回到它的起点。 同时,资本还会在自己特有的循环中,即在包含着它在生产过程内的现实形态变化的循环中,变更它的价值量。 它不仅是作为货币价值返回的,而且是作为已经增大、已经增长的货币价值返回的。 最后,如果我们把G—W…P…W′—G′作为和我们后面将要分析的其他形式并列的一种资本循环过程的特殊形式加以考察,它就有如下几个特征。 1.这种循环表现为货币资本的循环,因为产业资本是以它的货币形式即作为货币资本形成自己总过程的出发点和复归点的。 公式本身表明,货币在这里不是作为货币花掉,而只是预付,因而只是资本的货币形式,只是货币资本。 它还表明,运动的决定目的本身,是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 正因为价值的货币形态是价值的独立的可以捉摸的表现形式,所以,以实在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流通形式G…G′,最明白地表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就是赚钱。 生产过程只是为了赚钱而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只是为了赚钱而必须干的倒霉事。 {因此,一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都周期地患一种狂想病,企图不用生产过程作媒介而赚到钱。 } 2.在这个循环中,生产阶段,P的职能,形成了G—W…W′—G′流通的两个阶段之间的中断,而这个中断又只是简单流通G—W—G′的媒介。 生产过程在循环过程形式本身中所表现的,在形式上而且明显地就是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情况:它只是预付价值增殖的手段,也就是说,发财致富本身才是生产的自身目的。 3.因为这一系列阶段是以G—W开始的,所以流通的第二环节是W′—G′;因此,起点是G,即要增殖价值的货币资本,终点是G′,即价值已经增殖的货币资本G+g。 在这里,G连同它的分蘖g在一起表现为已经实现的资本。 这就使G的循环,和其他两个循环,即P和W′的循环区别开来,而且是从两方面来区别的。 一方面,是通过两极的货币形式;而货币是价值的独立的可以捉摸的存在形式,是商品使用价值所有痕迹都已消失的独立的价值形式上的产品价值。 另一方面,P…P公式却不必变为P…P′(P+p);在W′…W′形式上,也完全看不出两极之间的价值差额。 ——因此,G…G′公式的特征是:一方面,资本价值是它的出发点,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是它的复归点,因而资本价值的预付表现为整个行动的手段,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则表现为整个行动的目的;另一方面,这种关系是表现在货币形式即独立的价值形式上,因此,货币资本也就表现为能够生出货币的货币了。 从价值生出剩余价值,不仅表现为过程的开始和终结,而且直截了当地表现在金光闪闪的货币形式上。 4.因为G′,已经实现的货币资本,作为G—W的补充阶段和终结阶段W′—G′的结果,是处于和它开始第一个循环时绝对相同的形式,所以,它一从这个循环出来,就能够作为已经增大(已经积累)的货币资本G′=G+g,又开始同样的循环。 在G—G′形式中至少没有表现出,g的流通在循环重复时会和G的流通分开。 因此,货币资本的循环,就它的一次形态,从形式上来考察,只是表现出价值增殖过程和积累过程。 在这里,消费只是通过表现为生产消费,而只有这种消费才包含在单个资本的这个循环中。 G—A,从工人方面看是A—G或W—G,因而是作为工人个人消费的媒介的流通A—G—W(生活资料)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G—W已不属于单个资本的循环,但它是由这个循环引起的,是这个循环的前提,因为工人要不断作为可供资本家剥削的材料出现在市场上,他首先就得活下去,就得通过个人的消费来维持自己。 但是,在这里,把这种消费本身作为前提,只是因为这是资本对劳动力进行生产消费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是因为工人通过他的个人消费,把自己作为劳动力来维持和再生产。 而Pm,进入循环的真正商品,只是生产消费的食物。 A—G行为是使工人得以进行个人消费,使生活资料得以转化成他的血肉的媒介。 当然,资本家为了要起资本家的作用,他也要存在,就是说,也要生活和消费。 为了这个目的,他实际上只要象工人一样消费就够了。 因此,在流通过程的这个形式上,不需要什么更多的前提。 但是,在形式上连这一点也没有表示出来,因为公式是以G′,即以能立即再作为已经增大的货币资本执行职能的这样一个结果作为终结的。 在W′—G′中直接包含着W′的出售。 但是一方的卖,W′—G′,就是另一方的买,G—W。 人们购买商品,归根到底只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以便使它进入消费过程(撇开转卖不说),——要末是个人消费,要末是生产消费,这要看所购物品的性质。 但是,这种消费不会进入以W′为产品的单个资本的循环,这个产品正是作为待售的商品,从这个循环中排出去的。 这个W′显然是供别人消费的。 因此,我们在重商主义体系(这个体系以G—W…P…W′—G′公式作为基础)的鼓吹者那里,发现了这样冗长的说教:资本家个人只应该和工人一样消费,资本家国家应该把它们的商品让给其他比较愚昧的国家去消费和进行消费过程,而相反地应该把生产消费当作自己的终生事业。 这种说教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往往使人想起教父们类似的禁欲诫条。 可见,资本的循环过程是流通和生产的统一,包含二者在内。 既然G—W和W′—G′这两个阶段都是流通行为,所以资本流通是一般商品流通的一部分。 但是,既然这两个阶段是不仅属于流通领域而且属于生产领域的资本循环的职能上确定的阶段,所以资本是在一般商品流通之内完成自己特有的循环的。 一般商品流通,在第一阶段,使资本取得能够执行生产资本职能的形态;在第二阶段,使它抛弃不能重新进行循环的商品职能,同时为它创造一种可能,使它自己特有的资本循环同由它产生的剩余价值的流通分离开来。 因此,货币资本的循环,是产业资本循环的最片面、从而最明显和最典型的表现形式;产业资本的目的和动机——价值增殖,赚钱和积累——表现得最为醒目(为贵卖而买)。 因为第一阶段是G—W,所以也表明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来自商品市场,同样也表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都受流通、商业制约。 货币资本的循环不仅是商品生产;这种循环本身只有通过流通才能进行,它是以流通为前提的。 这一点已经很清楚,因为属于流通的形式G是预付资本价值的最初的纯粹的形式,而在其他两种循环形式中则不是这样。 只要货币资本的循环始终包含着预付价值的价值增殖,它就始终是产业资本的一般的表现。 在P…P中,资本的货币表现,只是作为生产要素的价格,因而只是作为以计算货币表示的价值而出现的,并且是以这种形式登记入账的。